客戶挑你、你挑客戶——文字工作者需要篩選接案對象嗎?

最近剛好有一個客戶跟我聊到,以為我在接案子的時候會篩選品牌的大小來作為要不要接案的依據,今天我們就來談談,文字工作者需要針對自己客戶的規模或類型進行篩選接案嗎?

我的看法是,雖然每個文字工作者都會有自己擅長的風格,但是專業的商業文案跟設計一樣,都是為了產品以及客戶服務。尤其文字當中的個人風格展現,又比設計來的稍微不明顯一點點。

 

在這個前提下,其實商業文案中個人風格的影子是很淺的,不管自己有沒有自己擅長的個人風格,專業的文案其實就要像專業的代工廠一樣,盡其所能為客戶滿足他想要的需求,包括內容的形式、表達的風格、應用範圍都涵蓋在內——文字工作者並不是藝人,藝人代言了太多小品牌會不符合大品牌所需的形象,文字工作者既少有作品與個人風格被連結的機會,就少有個人角色被定型的可能。

因此我認為,在自己對自己的定價標準有一定認知的情況下,其實沒有必要去特別篩選客戶品牌的規模大小或者產業領域,來作為是否接案的依據。

但是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必須要去篩選這個案子適不適合自己呢?我認為需要考慮的範圍有以下幾點。

 

前期的討論方式
對於大品牌來說,執行案件的預算固然有可能會比較多,也有更多和廣告行銷專業人士互動與學習的機會,但是因為牽涉到各個部門的互相協調,所以需要的討論也有可能是比較多的,這樣一來一往的討論定調會議中,如果沒有在討論過程就定下未來的執行方向,在實際執行之後就有可能遇到不停改稿的情況。對於新手來說,如果無法從討論之中精確的掌握到客戶需要的是什麼,進而快速得到結論,可能會稍微無所適從。

而對小品牌來說,雖然預算可能不一定那麼多,但是有更大的機會可以直接面對決策者,經由決策者給予的資訊,通常有較高的可能性是已經定案不會再更改的資訊。討論的過程中,自己憑藉專業的知識給予對方意見的可能性也較大,比較不會面臨到執行目標一改再改的困擾。

因此,承接大品牌的案子其實也不一定比小品牌來得好。

 

品牌的產業領域與風格調性
承接剛剛所提到的內容,產品文案或新聞稿一類商用文案,對於作者的個人風格比較不要求,而是關注對商品的了解程度、消費者的洞察等等有廣泛通則可循的部份。就算品牌對於文字風格有要求,專業的文字工作者也應該具備靈活轉換不同撰文方式的能力,或者在業主與自己接洽之前,就透過自己平時的經營(如個人作品集網站、粉絲頁等)把自己的風格表現出來。

同時,在文案上線後,事實上除非自己主動曝光,否則其他人也不會知道這個案件的作者是誰,並不會因為執行太多特定領域的案件而讓其他潛在客戶對自己產生刻板印象,因此承接各個不同領域專案時,需要考慮的並不是自己的文字風格如何,而是在工作的時候能不能順暢的完成這個案件。

 

但在以下三種情形當中,就有必要考慮這個工作適不適合自己了。


作者署名的專欄撰稿
許多文字工作者除了執行廣告文案之外,也會從事許多撰稿的工作,和廣告文案不一樣的是,通常專欄撰稿都會把作者的名稱放在上面,也就是說你的文字作品代表你的看法、知識程度和行文風格,某部份可以代表你個人的品牌。

就好像是攝影一樣,雖然基礎的手法大多是相通的,但是也會有人專長人像攝影、有人專長靜物攝影、有人專長風景攝影等等。你的潛在客戶會透過你的作品,來判斷你是不是適合自己的品牌。

在這個時候,如果撰寫涉獵的範圍太多、太雜,免不了會讓人覺得專業度不夠。因此我的建議是,初期發展1-2種自己擅長的領域進行署名撰稿的工作就好,隨著接觸的時間增長,再慢慢擴大領域的涵蓋範圍。

 

從未接觸過的全新專業領域

我並不是不鼓勵文字工作者多元發展,相反的,我認為因為撰寫文案而能接觸到許多自己從未接觸的新知識,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

但是理想歸理想,我們仍然要考量現實因素。

學習全然陌生的領域,一定需要相對應的成本,時間就是最顯著的一個。若以收入的考量切入,這個案件的報酬與付出的時間成正比嗎?額外花時間以致沒有辦法承接其他案件的機會成本又是多少?了解這些知識為自己帶來的無形利益(例如成就感、個人興趣偏好、未來更廣的發展機會),是否又能夠滿足以上失去的部份?

何況這些還是小事。

真正重大的問題是,如果你真的沒有辦法在期限內完成案件該怎麼辦?

當然,這個問題我以前曾經談過,在承接全新領域的案子之前,一定要有相對應的後援,例如可以信賴的同業等等,能在自己無法完成案件時進行支援。雖然不能親自完成案件非但沒有賺錢甚至可能會虧一點錢,但是總比完全無法完成案件,還拖延到專案執行時間,導致賠上自己的專業名譽好得多。

 

文字工作者本身的個人偏好

這個面向就比較私人了。雖然說專業人士需要屏除自己的好惡來為客戶服務,但是總有某些時候,案件內容會觸及個人無法接受的核心價值觀,例如政治、宗教、敏感議題或特定論點等等。在這樣的情況當中,目前的我還無法用客觀的角度來建議文字工作者要不要承接,只能分享我個人的經驗:我幾乎不會點頭接下這種案件。

縱使如此,還是盡量實際說說,硬是承接這種案件可能遇到的問題給想要挑戰的人做準備吧。負面情緒是肯定會有的、對該議題的否定也會讓資料查詢工作變得更艱難、完成文案內容後,還會面臨不知道是不是能夠說服讀者的困惑(因為它完全說服不了你,你可能會不知道它能說服誰)。

對我來說,自己還是比較老派的信奉著文以載道的論點。文字的影響力深遠,網路時代更讓它變得不可磨滅,自己要擔任宣傳自己完全無法接受的觀念的角色嗎?答案很顯然是否定的,再多錢都換不來。

 

 

以上就是今天的如何挑客戶(?)分享。

雖然我最近覺得吃土沒得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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